栏目导航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发布者:校纪委发布时间:2005-11-24浏览次数:2963

附件: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和陕西省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公正清廉,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建立有我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主要目标——2005年至2007年,贯彻落实本《具体实施意见》责任制,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2010年,配合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初步建成有我院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制度较完备,监控、预警、防范、惩治相协调,各方面都较成熟的惩防体系。三、具体实施意见的体系构架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于思想道德建设;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监督,致力于制约和惩治。体系以教育、制度、监督为基本要素,以预警评价奖励惩处机制为支撑保障,通过教育系统、制度系统、监督系统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形成合力,实现惩处和预防功能。四、具体实施意见(一)教育1、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学院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的总体工作中。---院纪委根据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同步部署,提出本年度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党院办协助落实。建立学院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健全党办、纪委办、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增强教育的实效性。---院党委书记和基层总支部书记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纪委书记每年作一次廉政报告。2、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院党委通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宣传、 贯彻和落实。---院纪委组织协调,各单位配合,以科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为重点对象,注重针对性,讲求实效性,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名师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纪委负责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学术道德教育、师德教育、教风、学风、校风教育等。---拓宽渠道,充分利于全院性会议、两级中心组学习、校园网、院报、宣传橱窗、展览、 录像、工作简报等载体,学习讨论、谈心活动、参观、听报告、上党课、民主生活会、廉政知识测验、答题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育效果。3、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全院党委、处系两级中心学习组廉政学习制度。党办院办负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通过干部任职深入谈、干部考核普遍谈、发现问题及时谈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院党委书记、院长领导班子副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分管院领导对分管单位和联系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谈一次话;纪委书记对重点部门正副职每年至少谈一次话。---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新任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先进表彰制度。4、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院党委总负责,纪委组织协调,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作为各单位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评优、 干部选拔的重要内容之一,同部署、同落实。---院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每年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教育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奖惩。(二)制度1、开展规章制度教育---院纪委负责,宣传、组织配合,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制度教育,增强党纪国法观念。---党办、院办、纪委办公室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开展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种管理制度、内部制约制度为内容的校规校纪制度教育,使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熟悉和掌握制度内容,增强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意识。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办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管理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逐步推行决策前的专家论证制度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重点抓好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抓紧招投标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大额资金支付制度、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管理制度,财务、审计、监察监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人员聘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继续大力推行和完善我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和规范署名推荐、差额票决、民主选举等做法,建立健全择优用人机制。党办负责、纪委监察配合,制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人事处负责制定科处级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3、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院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每年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有重点地开展对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威慑力。(三)监督1、加强监督制度的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主动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勇于监督他人的教育。党办负责,纪委办配合,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重点,每年选择若干监督制度,对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其监督意识和责任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支持他们大胆监督。---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依法依纪依规进行监督的意识,让群众学会监督、敢于监督。2、完善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由监督者各自为阵向整体合力形成监督合力转变,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 、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运行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误。---院党委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的相关监督制度的配套实施办法。如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院纪委负责,建立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群众举报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制度和组织函询制度。完善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建立科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党办负责,纪委办协助,完善组织、人事、纪检、检查、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审计室负责,完善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党办、院办负责,工会配合,进一步深化和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和工作一定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学院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何监督权,创造一个教职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氛围。3、加强对监督制度的检查---院党委负责,纪委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内外监督、群众监督和纪监审部门的专门监督等各种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积极开展事前、事中监督,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院纪委监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等多种形式,严肃惩处腐败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抓好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要工作和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