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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纪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18浏览次数:2540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纪律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制度、政策和规定,全面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认真抓好招生工作各个环节,保证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机制和网上录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止利用网络作弊。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公开、透明。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简章中对考生和社会做出的各项承诺,要处理好考生报考志愿与考试分数的关系,维护考生的正当权利。坚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制度,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国家招生制度、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要顾全大局,服从学校招生办的领导,保证生源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同志,要树立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新生质量。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考生家长、亲友的钱物,不以任何借口违反招生规定录取不合格考生。
      六、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回避制度。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同志和监察人员中,直系亲属有参加当年高考录取的,必须回避。
     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的案件,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当事者外,还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八、纪委、监察处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院招生办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监察工作小组
20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