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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校违规收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9-12浏览次数:1781

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严禁学校违规收费

    临近开学,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出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的通知,秋季开学在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通知要求,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坚决遏制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各高等学校必须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准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对顶风违纪、置高压线于不顾的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案件必须严肃查处,尤其是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先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依法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审计,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坚决把住学校秋季开学的关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借教育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一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
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