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系统着力构建高校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一是对陕西省高等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商请有关部门和高校纪委对高校教辅材料的集中采购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三是指导有关院校制定加强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取缔一些二级院系、科室私设的“小金库”、“账外账”,防止经济交往中私收钱财和私分财务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大对经济活动的论证、设计、实施以及资金、设备、资源等利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完善投诉处理、责任追究、案例通报等制度,确保责任审计职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