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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当“四常”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25浏览次数:738

廉洁从政当“四常”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使其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就必须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

   为政之德当常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其言行在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具有很大影响。因此,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时绷紧一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清廉自守的模范作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讲操守重品行,注意防微杜淅,自觉拒腐防变。增强公仆意识,摆正同组织和群众的关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始慎终,慎微慎独,做到洁身自好,一尘不染。

   执行制度当常严。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既然有制度就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制度的制定,更要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做严格执行制度的模范。要明确制度约束的重点就是领导干部,强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懂得制度不仅是紧箍咒,而且是护身符。这样不仅能保护、挽救许许多多的干部,而且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生活作风当常正。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入,经济成分、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形式和内容也日趋多元化,“八小时以外”往往成为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时段”,少数干部往往把生活情趣、生活作风当做“个人的私事”,认为无损大节,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小节不保终累大德”的哲理,在每一件小事上都严格要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切实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美色面前不动心,利益面前不攀比,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接受监督当常励。监督是约束也是关爱,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班子成员监督,始终把自己置身于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监督之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他律促自律,以监督促廉政。同时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以发展民主为根本途径,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创造社会各界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经得住公开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