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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贯彻实施《规定》采取“五抓”

发布者:校纪委发布时间:2007-06-25浏览次数:1358

陕西省贯彻实施《规定》采取“五抓”

近日,陕西省高度重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工作,省委、省纪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听取汇报,召开电视电话会等,使中央纪委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在全省及时展开。主要采取"五抓":

   一是抓汇报传达。6月8日,中央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结束后,正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来陕西汉中考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当即赶赴汉中,将贯彻实施《规定》的安排意见向陪同官正书记考察的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进行了专题汇报,官正书记对陕西贯彻实施《规定》工作非常关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落实官正书记的讲话精神,省纪委12日召开常委会,传达中央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何勇同志和夏赞忠同志重要讲话,研究提出了五条贯彻意见。6月13日,召开全省贯彻实施《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省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龚汉江主持。电视电话会主会场设在西安,11个市(区)和107个县(市、区)分别设立分会场。6月15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规定》,讨论通过了全省贯彻实施《规定》的五条措施,并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执行。

  二是抓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政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各市(区)、省直机关各部门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学习官正书记来陕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做到预防在先。要求各级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吴官正同志在汉中考察工作期间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学习教育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离退休、离开岗位、因公出差和休假的党员干部,指定专人负责传达到人。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增强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贯彻实施《规定》,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抓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委要求各级党支部要开好专题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颁布的《规定》,按照《规定》内容,逐条对照检查,有本《规定》所列内容的,要尽快向组织报告,认真进行纠正。自查自纠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通知要求,把握政策,严格执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立足于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于在《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但是也要避免无原则从宽。各级纪检部门要严格审核;特别重大或者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及时逐级请示,防止造成不良后果。各市(区)、各部门要在6月28日之前将自查自纠和清理纠正情况上报省纪委。

  四是抓督促检查。各级党委、纪委和巡视组织要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对《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限群众举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逐一核实。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规定》发布后拒不纠正或者违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要依法惩治。下半年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县也要检查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督促目前存在类似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确保《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好法规制度的作用。

  五是抓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贯彻实施《规定》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包庇纵容他人利用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做到有目标、有安排、有部署、有措施、有重点。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清纠工作走过场的,一但发现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确保《规定》的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