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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09浏览次数:881

陕西省2007年民主评议
高等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行业作风建设,树立高等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2号)以及在学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有关精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决定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对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乱收费等 “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以加强学校行风基础建设为根本,以民主评议为手段,有效地规范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行业不正之风,推动全省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成立全省民主评议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参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教务、财务、学生(学生处、学生会)、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评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范围
2007年民主评议高等学校行风活动的范围:省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四、评议内容
(一)学校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
(二)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现象。
(三)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四)有无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五)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
(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
(七)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八)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制度情况。
(九)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
(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情况,以及建立相应制度的情况。
(十一)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十二)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学校自评为主、上级督导的方法进行。评议工作由各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将组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有关专家、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评议组,对各校的评议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各学校的评议工作具体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学校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省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召开教育动员大会、建立校园评议网、悬挂横幅标语、编发情况简报等形式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参加活动。各学校要将评议工作机构设置情况、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二)自查自纠
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一方面,各学校评议办公室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梳理、清查学校的各项收费规定或文件,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另一方面,督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要遵照“边查边纠、边纠边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修订完善和废止的文件及规定数、发现和纠正的问题数等)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三)走访调查
各学校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组成的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工作进行走访调查。要通过听取各部门情况汇报、查阅各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各部门的评议工作情况;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校园网上发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向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建议书征求意见和建议;个别走访教职工、学生、群众、学生家长、离退休人员等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各校要拓宽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走访调查结束后,由评议组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议报告(包括问卷调查统计情况),走访调查的工作情况和评议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四)集中评议
各校召开有学校领导、评议工作办公室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加的评议大会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有:评议组宣读评议报告;评议组就有关问题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质询;公布问卷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并将评议大会召开的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五)整改总结
评议大会结束后,各学校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并限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写出整改报告。各校评议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查。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学校评议工作7月份开始实施,暑期之前完成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9-10月份完成其他四个阶段的工作,整个评议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各学校根据评议工作要求,自行进行阶段划分。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加行风评议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民主评议行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各学校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针对行风评议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学校,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警示训诫防线的规定,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重视宣传工作,突出本校特点,充分利用校园网等校内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五)搞好协调,加强督导。这次评议以各学校自主评议为主,各学校要按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评议工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将采取监督检查的方式对各学校的评议工作进行督导。各学校要按照评议五个阶段的要求,随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将根据各学校的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表彰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另外,各学校要将评议工作情况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省教育厅:
联 系 人—贺长田   联系电话—(029)85581049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省委大院 省教育纪工委
邮政编码—710054    电子邮箱—zlbhzt@163.com
省政府纠风办:
联 系 人—杨良军   联系电话—(029)85582381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省委大院 省政府纠风办
邮政编码—710054   电子邮箱—ymgd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