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法规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法规制度

十六大以来查处的部分省部级贪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19浏览次数:849

十六大以来查处的部分省部级贪官

贪官刘方仁 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677万余元
判决或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无期徒刑,没收赃款,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高 严 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涉嫌经济犯罪
判决或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贪官王怀忠 安徽省原副省长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受贿517万余元;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或处理结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韩桂芝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非法收受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
判决或处理结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王昭耀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或处理结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王有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3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890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或处理结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荆福生 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宣传部长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
判决或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贪官杜世成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
判决或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贪官刘志华 北京市原副市长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判决或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贪官邱晓华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
判决或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贪官郑筱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实非法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玩忽职守
判决或处理结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