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扣”72万元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涉嫌单位受贿
在教材订购过程中,4年收受供应商的回扣款72万余元,并设立小金库供部门使用。昨天下午,海南医学院教务部因涉嫌犯单位受贿,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教务部私设小金库
现任海南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院长的被告人谢某,案发时任教务部(原教务处)主任。检察机关指控,从1988年开始,海南医学院教务处就在教材订购过程中,收受教材供应商的教材回扣款,并设立小金库,小金库的钱和账由教材科人员管理。自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被告单位小金库的资金和账目由该部教材科科长牛某管理,牛某还负责和教材供应商联系,谈好教材的回扣率,报教务部领导同意后实施。
24万元用于加班补助
2001年5月18日,谢某被任命为教务处处长。从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海南医学院教务部在征订教材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卫生出版社杭州发行站等单位的教材回扣款,共计人民币724546.33元,其中被告人谢某任教务部主任期间该部收受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89049.13元。该款没有入海南医学院财务账,而是存放在由牛某负责管理的以其本人及其母亲等他人开户的账户中,作为小金库资金管理和使用。经查,这些资金中有24万多元被用于教务部人员的加班补助、聚餐和购买教学用书、学生答题卡等,余款于2005年被海南医学院追缴。
被告否认犯单位受贿罪
法庭上,海南医学院教务部的诉讼代理人、该院院务委员符某认为,在收受教材款回扣的问题上,海医教务部只是在执行国家教委于1987年下发的“允许收取折扣并设立账户”的规定,是有依据的执行,而不是单位内部决定。同时,其行为在该单位一直处于公开状态,与供应商之间也一直都有账目往来,并没有暗中操作,且医学院在接到举报之后已经对该部门作了严肃处理。因而该问题只是海南医学院内部资金管理的混乱,并没有构成单位受贿罪。被告人谢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教材供应商在售书过程中向海医教务部返还的资金,是购书的折扣,而不是回扣。买卖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约定折扣,是合法的,因而海南医学院教务部并没有犯单位受贿罪。
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