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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靠制度 制度在执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12浏览次数:848

防腐靠制度 制度在执行
制度防腐,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实践的深刻总结,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们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使制度更严密,执行更有力,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体制机制。

    一、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防腐制度体系。腐败的本质是滥用公权。当前一些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还在滋生蔓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权力配置不合理、运行不规范,突出表现在决策与执行集于一体,监督则难以到位。因此,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的合理配置,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科学设计制度,明确界定权力,控制越权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要针对当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研究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税金融、投资体制等方面权力的科学配置,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要加强制度的衔接配套,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惩戒性规定又注重激励性规定,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

    二、防腐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制度建设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实践证明,我省一些腐败案件的发生,不是因为没有制度规定,而是因为制度建设没有跟上经济社会的变化,被腐败分子钻了空子。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江苏的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列,许多问题先于其他地方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的新情况、新动向,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寓于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之中,根据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使之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需要,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加强对腐败案例的剖析研究,从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推进制度创新,使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规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堵塞制度漏洞,压减腐败空间,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狠抓防腐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从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重制度制订、轻制度执行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古人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要把防腐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任务,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决不允许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

    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防腐制度。领导干部的言行是导向标。一个地方、一个部门,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制度就有公信力、就有权威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遵守制度,制度就会形同虚设。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学习防腐制度,模范遵守防腐制度,自觉用防腐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防腐制度落实,努力带出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