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根据《关于对党群系统2007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陕铁院党[2007]27号),院纪委按照2007年度工作要点,对全院各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
一、检查目的
1、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使干部受到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看各部门是否针对部门特点,建立健 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检查内容
1、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及落实执行情况。
2、部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监督约束机制以及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情况。
3、部门创收提成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创收提成依据以及管理使用情况。
4、在干部任免、职称评审、招生就业、招标采购等活动中的执行情况。
5、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无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纠正措施。
6、本部门今后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改进措施,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有关内容认真做好自查。
2、自查报告应简明扼要,注重摆事实,列数据。自查报告于12月5日前交纪检室。
3、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同时,将组织开展各部门负责人廉政教育谈话活动,望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纪检监察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