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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坚决制止小金库有关意见的宣传问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14浏览次数:1440

教育部关于坚决制止小金库有关意见的宣传问答
 一、什么叫做“小金库”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将收支列入学校会计帐内的行为,均属“小金库”行为。
    二、“小金库”的危害?
    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目的,是为了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逃避财务监督和群众监督,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其危害十分巨大:一是造成学校收入流失,财力分散;二是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腐蚀人们思想,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三是导致消费基金的非正常增长和经济秩序混乱,影响学校整体发展;四是造成个人经济犯罪。
    三、如何预防“小金库”的发生?
    学校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和坚决制止“小金库”。要防微杜渐,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与遵守法纪的关系,确保学校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学校各级领导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小金库”的滋生和蔓延。
    1、 强化法制观念。校内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经法规的日常学习,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南京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增强自我约束机制,防范各类财经违纪现象的发生。
    2、 建立责任制。学校建立预防“小金库”各级经济责任制,层层防范,层层落实。
    3、 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管理。在二级单位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
    4、 规范票据管理。统一学校收费管理和收费票据,建立购领、登记、检查、核销等制度和程序,对违规收费和违规使用票据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5、 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的监督,加强稽核,防止收入流失、资金转移。校内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共同维护学校利益,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6、 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所有收入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如实入帐。
    四、如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严惩“小金库”的责任人员?
    1、 强化监督,特别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学校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务收支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财务部门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对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举报的问题,尽快认真检查、核实,作出严肃认真的答复和处理;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审计责任意识,对审计出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2、 严肃法纪,严惩违纪人员。学校对查出的“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将按照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进行严肃处理。除给予单位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校还将制订一系列办法和规定,和校内业绩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相结合,对参与“小金库”、制造“小金库”的人员进行处罚。

(摘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强化管理,坚决制止“小金库”有关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