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开展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坚决刹住收送礼金歪风,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巩固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集中整治成果。
二、整治范围和问题
专项整治在全院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主要整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同时,对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村、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珍珠宝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严肃整治。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纪委委员、组织部、党政办、纪委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学院组织部、纪委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阶段
1.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宣传教育阶段。
2.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处职干部完成公开承诺。
3.2020年1月11日--2020年2月15日,重点检查阶段。
4.2020年2月16日--2020年2月23日,自查自纠阶段。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引导。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总支、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动员会议,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如》精神和本实施方案,组织学习、收看警示教育材料和宣传片,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校园严肃整治的浓厚氛围。
2.作出公开承诺。全院院领导、处级干部要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附件1)。
3.开展自查自纠。各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的问题,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违规收受的礼金要自行清退。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院院领导、处科级干部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4.作出公开承诺。全院院领导、处级干部要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附件1)。
5.院领导、处级干部自查自纠报告和公开承诺情况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1003),同时,各总支纪检委员于每周五前将本总支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专项整治期间,学院开设专线举报电话0913-222110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邮箱:styjiwei@126.com;相关问题线索也可在秦风网违规收送礼金举报窗口举报。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和及时退还的礼金,可向学院纪委上缴。
2.各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违规收受的礼金,按照规定上缴,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移送,对于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包庇纵容的,严肃追究责任。
3.集中整治期间,学院纪委将把专项整治作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采取留痕倒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查,对于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直接责任者依规依纪从严查处,对于领导责任者,追究其责任。
4.学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对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备案、情况说明、事中随机抽查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附件1
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自身廉洁自律,特做出如下承诺:
1.廉洁从政,秉公用权,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礼金(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等);
2.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自觉做到事前有备案,事后有报告,绝不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3.外出讲课、讲学、讲座等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4.不用公款购买消费供个人使用的物品,
违规占有国家、集体或者服务、管理对象的物品;
5.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6.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7.对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和退还的礼金,保证及时向组织报告、上交。
……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情况统计表(第 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内容
时间 | 上缴礼金数额 | 排查线索情况 | 新闻报道情况 | 组织部门主要负 责人接受电视访谈情况 | 其他需报告的情况 | ||
笔 | 元 | 梳理线索数量 | 处理人数 | 刊播新闻数量 | 接受电视访谈人数 | ||
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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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整治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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