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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校纪委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190


1.开展校内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列席校长办公会,监督校行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

2.组织拟定学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有关制度等。

3.负责对校内各单位、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规范用权、政务公开、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4.负责对党员干部的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参加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

5.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6.协助构建并完善学校监督体系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再监督”工作。

7.对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督促校内党组织做好巡察问题整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巡察问题线索处置,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9.协助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负责纪检工作相关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