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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纪委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72



 


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标准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陋习歪风,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新风尚、树立新风正气。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1.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严禁用公款或以学校、部门名义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等节礼;

4.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以各种形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同时全校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节日“四风”及其隐形变异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各项纪律规定全面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0913-2221103

监督举报邮箱:styj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