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中华文明数千年不断,良渚遗址、二里头遗址、三星堆遗址,古都古城古建筑,甲骨竹简、秦砖汉瓦、名窑名瓷,等等,都是文化宝藏。据统计,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藏品1.08亿件(套),有4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册),成功申报世界遗产56项,灿若繁星、绵延久远。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品”,必须像爱惜生命一样保护好,传承文明、守护文脉,让我们有根可循,让民族自信坚定不移。
近年来,各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拆除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贪图一时经济效益,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有的保护不科学,不进行评估论证、未广泛听取意见,决策随意,破坏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老建筑古树木。有的只利用不保护、只挂牌不尽责,古村镇保护开发“空心化”、“千村一面”现象严重,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消防安全措施都没落实。这些,都有过深刻教训,要引以为鉴,增强自觉自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心存敬畏,才有保护自觉。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毁一件少一件,毁坏后即使精心修复,也往往丧失原有魅力。要对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心存敬畏,深刻认识保护文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的关系,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不能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防止为了追求表面政绩、为了形象工程破坏文物,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系统保护、科学保护,才是真保护。既要保护好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也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既要注重短期抢救性保护,也要注重长远预防性保护。要注意整体保护,尽量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的整体风貌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而不是仅仅保留下历史文化遗产单体。尊重历史、尊重专业,科学制定实施保护规划,加强保护管理监测,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
推进活化利用,传承发展。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要合理利用、以用促保。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将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遗产价值挖掘阐释和传播推广水平,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以史育人、以文化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作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绽放光彩。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落实责任,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对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纪法监督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