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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发布者:校纪委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67


各党总支、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根据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知要求,上下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扩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把纠治“四风”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通报,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导向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切实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上率下带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正风肃纪各党总支、各部门要主动压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严禁用公款或以学校、部门名义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等节礼;

4.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收受或索要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深化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各党总支、各部门要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不断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把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杜绝节日收送礼品礼金等歪风陋习,以实际行动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时代新风。

四、突出监督重点,严肃追责问责。学校纪委将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列入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913-2221103

监督举报邮箱:styjiwei@126.com

 

 

 

中共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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